2018年2月8日是一個特殊的日子,在天津南開醫(yī)院住院部的ICU重癥監(jiān)護室里,一場特殊的勞動爭議案件正在處理。
住在ICU里的是這起勞動爭議的申請人趙女士。2017年3月,趙女士入職某單位,同年4月,趙女士被確診為胰腺癌、血管瘤,并住院治療。因趙女士手術前沒有通知單位,手術后始終住在ICU病房,單位無法與其取得聯(lián)系,遂未支付趙女士在此期間的勞動報酬。趙女士認為單位此舉違反了勞動合同法,于是向單位所在地的天津市和平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提起仲裁,維護其自身合法權益。
受理這起案子的是仲裁院的仲裁員張超。2月8日上午,和平區(qū)仲裁院開庭審理此案件。申請人委托其男友為代理人出庭。張超向雙方了解了詳細案情后,首先進行了調解,經(jīng)過多次努力,最后當庭達成調解。
張超從事勞動爭議仲裁工作十幾年了,第一次遇到申請人住在ICU里的情況。調解過程中,張超考慮到趙女士的現(xiàn)實情況,同時考慮到趙女士代理人是其男友,并不是其直系親屬或配偶,為保證調解書上的訴求為申請人真實意愿,張超立即請示仲裁院負責人,決定派書記員李盈、劉碧瑜去一趟南開醫(yī)院,讓申請人親自在調解書上簽字。張超還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溝通,讓其當天將調解金送到趙女士手上,確保調解協(xié)議書在第一時間送達并執(zhí)行。
下午4點到4點半是ICU病房的探視時間。下午3點半,書記員李盈、劉碧瑜便守候在病房門口。4點一過,李盈、劉碧瑜便將上午剛剛達成的調解協(xié)議書送到了趙女士手中,在詢問了趙女士的真實意愿后,讓她在調解書上簽字,并囑咐她安心養(yǎng)病。
從病房出來后,李盈一直等著用人單位代理人將調解金送到趙女士手中并與家屬確認。趙女士的家屬和男友十分感動:“沒想到你們這么快解決問題,讓她能夠安心養(yǎng)病,真不知道該怎么感謝你們!”兩位書記員也沒想到,人生中第一次走進ICU,是為了簽調解書。“看到申請人能夠維護自己的權益,我們雖然辛苦但心里非常高興。”兩位書記員邊說邊和趙女士家屬,揮手告別,離開了這個特殊的“調解室”。(張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