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項目單位:
為深入貫徹《山西省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guī)劃(2011-2020年)》,大力實施“山西省高技能人才開發(fā)工程”,確保全省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高效推進,根據(jù)《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考核標準(試行)》和《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考核細則(試行)》,我們制定了《山西省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考核標準(試行)》(附件1)和《山西省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考核細則(試行)》(附件2),現(xiàn)印發(fā)試行。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項目單位要根據(jù)批準的項目申報書和實施方案,按照考核標準及細則要求,加強對建設項目實施過程的管理,及時對建設項目實施進行檢查、評估,總結(jié)經(jīng)驗、成果,發(fā)現(xiàn)和解決存在問題,確保建設項目順利推進,做好項目檢查考核的各項準備工作。
附件:
1. 山西省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考核標準(試行)
2. 山西省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考核細則(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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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西省財政廳
201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