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

《關(guān)于印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宣傳提綱的通知》解讀:出臺背景

2011.04.11

2010年10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以下稱《社會保險法》)由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并由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第35號主席令予以頒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社會保險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頒布實施,是我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制建設(shè)中的又一個里程碑,對于建立覆蓋城鄉(xiāng)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好地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quán)益,使公民共享發(fā)展成果,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sh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社會保險法》是繼勞動合同法、就業(yè)促進法、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之后,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領(lǐng)域又一部支架性法律。《社會保險法》的頒布實施,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的集中體現(xiàn),對于更好地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quán)益,使公民共享發(fā)展成果,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sh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做好《社會保險法》的宣傳普及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編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宣傳提綱》,并于2010年11月6日下發(fā)此通知。請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guān)于學習貫徹社會保險法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79號)要求,認真組織學習,并結(jié)合實際做好《社會保險法》的宣傳普及工作。

各地在宣傳《社會保險法》活動中,要深入了解廣大群眾對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注意總結(jié)和把握宣傳過程中成功有效的做法、經(jīng)驗,及時研究出現(xiàn)的問題。重要情況及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報告。

( 責編:z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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