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qū))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局)、公安局、建委(建設局、建管局)、交通局、國資委(辦)、總工會:
為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確保2011年元旦、春節(jié)期間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高高興興返鄉(xiāng)過年,維護社會穩(wěn)定,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全國總工會《關于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人社部明電〔2010〕50號)精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省總工會決定,從2010年12月10日至2011年1月25日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以下簡稱專項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檢查的范圍和內容
專項檢查的范圍:包括使用農民工的各類用人單位,重點是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筑施工、交通施工、加工制造、餐飲服務及其他中小型勞動密集型企業(yè)、個體工商戶。
專項檢查的內容:檢查用人單位按照國家關于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遵守最低工資規(guī)定的情況以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資的情況;企業(yè)經營者拖欠工資后逃匿的情況;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等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各地層層落實防范和處置企業(yè)拖欠工資工作目標責任書情況;各地落實“兩金一卡”(即工資支付保證金、應急周轉金和農民工記工考勤卡)長效機制情況。
二、專項檢查的方法和步驟
專項檢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是宣傳階段(2010年12月10日至16日)。采用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意義,普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最低工資規(guī)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和《浙江省交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知識,通過送法律知識上門、設立農民工維權告示牌等形式,提高廣大農民工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營造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法制環(huán)境。同時,要求轄區(qū)內的用人單位對其2010年1月以來的工資支付情況認真開展自查,主動糾正存在的問題。
二是執(zhí)法檢查階段(2010年12月17日至2011年1月21日)。各級勞動保障、公安、建設、交通、國資部門和工會組織要組成聯合執(zhí)法檢查組,集中力量對用人單位進行檢查,對重點行業(yè)、重點區(qū)域以及發(fā)生過拖欠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要逐戶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省人力社保廳、省公安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國資委、省總工會將根據實際情況派出聯合督查組赴有關市、縣(市、區(qū)),對當地專項檢查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是分析總結階段(2011年1月21日至25日)。各市勞動保障、公安、建設、交通、國資部門和工會組織要對本地專項檢查的情況進行匯總分析,梳理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及相關政策建議,并及時將專項檢查書面總結報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勞動保障、公安、建設、交通、國資部門和工會組織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fā)展觀、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高度,充分認識解決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意義,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國發(fā)〔2006〕5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實施意見》(浙政發(fā)〔2006〕47號)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視,精心安排,切實組織好專項檢查工作。
省里成立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國資委和省總工會組成的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勞動保障監(jiān)察總隊。各地勞動保障、公安、建設、交通、國資部門和工會組織要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結合當地實際確定檢查方案,分解落實工作任務,充實一線檢查人員,認真開展執(zhí)法檢查。要建立健全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相關工作機制,每個部門都要設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確保通訊聯系渠道暢通,特別是要確保舉報投訴渠道暢通。專項檢查活動期間,市級要實行24小時值班,縣(市、區(qū))要實行12小時值班制度,積極應對和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fā)的群體性事件。
(二)加強部門配合。各級勞動保障、公安、建設、交通、國資部門和工會組織要加強協調配合。勞動保障部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對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及時進行調查,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或處罰;公安部門負責查處欠薪逃匿涉嫌詐騙犯罪的案件,協助有關部門查處拖欠工資以及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fā)的群體性事件,維護社會秩序,保證執(zhí)法檢查工作順利開展;建設、交通部門參加對建筑和交通施工行業(yè)的執(zhí)法檢查,并配合勞動保障部門做好查處建筑、交通領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國資部門負責協調處理使用農民工的國有企業(yè)及國有控股企業(y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工會組織開展貫徹實施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情況的監(jiān)督活動,對用人單位拒絕改正違法行為的,要及時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要積極爭取工商、監(jiān)察、發(fā)改、財政、司法、人民銀行和銀監(jiān)會等部門的支持配合,齊抓共管,形成整體合力,共同做好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
(三)嚴肅處理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對存在拖欠、克扣工資的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部門要按照《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責令其改正,對拒不改正的,處以罰款。對無故拖欠或克扣農民工工資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在依法進行處理的同時,還要按照《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對其進行公開曝光。要按照《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實施意見》精神,進一步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的處罰力度,對惡意拖欠、情節(jié)嚴重的,可依法責令停業(yè)整頓、降低或取消資質,直至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對違反國家最低工資規(guī)定支付農民工工資、延長農民工工作時間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資的用人單位,也要及時依法處理。
對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的案件,要積極協調當地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案件的緊急通知》精神盡快執(zhí)結。
(四)重視研究建立長效機制和辦法。在貫徹落實我省防范和處置企業(yè)拖欠工資工作目標責任制并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和推廣企業(yè)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制度、工資支付監(jiān)控制度、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和農民工記工考勤卡制度,深入實施網格化管理;積極推行農民工自管式記工考勤卡制度和通過銀行發(fā)放農民工工資等辦法,并逐步擴大實施范圍,完善預防和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
(五)認真做好相關材料報送和專項檢查總結工作。
1.請各市勞動保障部門于2010年12月17日前將本地區(qū)專項檢查工作方案、專項檢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聯系人、聯系電話等報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請各市勞動保障部門于2010年12月31日前將檢查工作階段進展情況,包括用人單位戶數、涉及農民工人數、拖欠農民工工資涉及人數、拖欠總額、補發(fā)工資人數及補發(fā)數額等,報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3.請各市勞動保障部門于2011年1月25日前及時將本地區(qū)專項檢查書面總結及統(tǒng)計表(見附件)報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 系 人:胡國強
聯系電話:0571—85112656
傳 真:0571—85116397
附件: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情況統(tǒng)計表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公安廳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浙江省交通運輸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浙江省總工會
????二○一○年十二月